[摘要] 昨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武汉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并同时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开始实施。有业内人士表示,“新规”传递出武汉市加强市场调控的强烈信号,如果得到严格执行,将加大市场降价预期,导致房价加速回落。
【网友案例】
网友lan:遭遇不合理条款 我的定金能退回来吗?
昨日,房天下网刊发的《网友来信:禁止KFS收取定金 受害者总是没钱的需求者》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共鸣,一位署名为lan的网友在看过此文之后,也将自己的购房经历写作邮件,寄给了房天下记者。
网友lan在邮件中描述:“在郊区某楼盘,售楼小姐推荐了一种i复式的房间,买一层送一层另还有个大露台。房子也有个所谓的阳光花房,只算一半的面积。售楼小姐说:“到时他们会把花园洋房封起来,核算面积的时候人家一看是一间屋就会算全面积,如果有我们的委托函就只算一半的面积”。
后来签了认购协议,回家后仔细研究发现很多霸王条款,比如“条款里面关于面积差选择的不是3%,而是据实结算,多多少就补多少钱”。
同时,网友lan经过仔细研究发现购房协议还存在以下问题:
1.阳光花房已经被封了,这要做成阳台形式才算一半面积,封了怎么可能算一半的面积。我想起售楼小姐关于委托函的解释了,等我冷静下来想想,不对。我签了委托函就等于我自愿把阳光花房封起来,到时实测面积的时候也是自己自愿算全面积。觉得售楼小姐的说法不成立。
2.从外观照片看,发现只有1、2楼这个房间的阳光花房被封起来了,其余房间的都没有封。别人签了委托函,实测的时候也不会出问题,可是如果我签了委托函,实测的时候由于已经被封,出问题的几率大多了。
3.设计的飘窗落地了,售楼小姐说那是送的面积,不是落地飘窗,我一直很怀疑(后来10号去签合同时她又说是落地飘窗)。如果到时算面积的话,加上阳光花房,不说多了,就算5个平米,因为单价6800多元,我有点担心,保守估计也得补3.4w。
网友lan认为这些条款存在很大的问题,于是便没有在三天之内去签订购房合同,打算退款,但这是售楼员以“超过3个工作日没有去签约”为由拒绝了lan的退款申请。
最后lan无奈的说:“我坚持不签委托函,可是开发商不和我签合同又不退定,我该怎么办?自己还得上班,哪有时间天天耗在这上面啊!”
段先生:4月16日缴纳定金 现在可以退吗?
昨日,段先生致电房天下记者咨询自己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段先生于4月16日在某楼盘缴纳了购房预付款,现在希望退定。但是缴纳的定金是在湖北省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之前,所以段先生心理没底,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能否要回自己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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