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住宅建设和房地产投资的飞速发展,商品房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中所处地位的对比来看,购房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购房时几乎不能对购房合同进行修改,购房后碰到问题不知所措。
办理房证 开发商要担责
面对没有房证的烦恼,购房者应该如何为自己维权呢?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过合同规定的办证时间还不能拿到房证,就得通过有效途径维护合法权益。首先,和开发商协调交涉,什么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办理房证,还要等待多久,并拿出解决双方合同违约的意见和办法。其次,如果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取得一致,就得采用司法诉讼方式维权了。
律师表示,关于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得不到房产证的情况,都是咨询的多,但真正打官司的很少。尽管对自己有利,但不少购房者都嫌打官司麻烦,只是被动地选择等待。夏文林律师称,遇到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同样可以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着明确规定,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购房人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分三种期限:(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夏律师称,如果开发商办理房产证,业主是可以选择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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