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24日至25日,中共重庆市委召开三届七次全委会,专题研究民生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其中10件大事之一就是: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配合其他措施,力争解决占城镇人口30%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难问题。
>反方:穷富混居仅是“乌托邦”
观点解析:在一些地方精心打造富人区的时候,武汉率先提出穷富混居概念,出发点是好的。然而,在现实中,这个想法的积极意义和现实意义,却有待推敲。“穷人”和“富人”按照公民的观点都是中国的居民,自然不要截然分开,因为截然分开按照封闭式管理的方式只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动荡和不稳定,这样的“牢笼”式管理模式显然跟开放式的社会脱节,更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隔阂。
没有经适房 穷富混居只是做梦
武汉决定不再成片的开发经济适用房,而是采用富人和穷人混居的方式进行。其实,这样的想法出发点是很好很理想主义,但是遭遇到中国的国情和特色就会变得面目全非。“穷人”和“富人”按照公民的观点都是中国的居民,自然不要截然分开,因为截然分开按照封闭式管理的方式只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动荡和不稳定,这样的“牢笼”式管理模式显然跟开放式的社会脱节,更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隔阂。
提倡“穷人”和“富人”住在一起,这可能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其实,在愿望达成之初,便将人张贴上“穷”和“富”的标签,显然是不合适的。毕竟。人人生而平等。穷人有可能变成富人,富人以前有可能也是穷人。单单从住房上对人进行“穷”与“富”的分割是一种人为强制方式,当一个人知道了自己头上的标签是“穷”或者“富”的时候,心理上的阴影或者优越感便会体现在实际行动中,而影响到后续的行为。
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在推行中曾经遭遇过无数的闹剧,不断从新闻中看到经济适用房根本不会给真正需要的人。按照经济学中逆向选择的原则,往往经济适用房会流落到“富人”,尤其是“官员”的手上,更有甚者,暗中操作摇号的有之。
可见,经济适用房的推行肯定存在着制度上的疏漏的。从根本上杜绝这样的违法乱纪操作经济适用房的行为的产生只能从规范制度规范入手,而从此不再开发经济适用房可以说是一种因噎废食的举动。(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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