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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建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 穷人富人不混居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6-28 13:24

[摘要] 6月24日至25日,中共重庆市委召开三届七次全委会,专题研究民生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其中10件大事之一就是: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配合其他措施,力争解决占城镇人口30%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难问题。

户型:从单间到三室一厅,30~80平方米,简单装修

配套:有学校、商业及绿地,周边还有轻轨地铁

租金:市场价打六折,租满5年可申请购买

6月24日至25日,中共重庆市委召开三届七次全委会,专题研究民生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会议决定,本届市委任期内,用两年半时间做好群众最关心的10件大事,力争民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其中10件大事之一就是: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配合其他措施,力争解决占城镇人口30%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难问题。

自今年元宵节(2月28日),鸳鸯片区公租房建设开工以来,我市公租房建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目前,全市公租房已开工750万平方米,到明年这批公租房,再加上其他住房保障措施,大约能解决35万户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已开建750万平方米公租房

建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这是一个大手笔。

按照规划,这些公租房主要集中在主城内环与外环之间21个大型聚居区内,它们分别是:北碚新城、蔡家、水土、悦来、空港、鸳鸯、御临、石船、大竹林、鱼嘴、西永中心、大学城、白市驿、峡口、茶园新城、龙洲湾、鹿角、钓鱼嘴、华岩、陶家、西彭,以及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永川、长寿、璧山8个区县。

今年上半年,主城已开工6个片区750万平方米公租房,下半年还将在茶园片区开工150万平方米。同时,在下半年,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永川、长寿、璧山8个区县将开建250万平方米公租房。据悉,今年下半年,市民就可以申请公租房。

市长黄奇帆说,从今年起,3年内,我市每年要建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其中主城每年750万平方米,郊区250万平方米。除此以外,视情况而言,今后若干年内,我市还将建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

配套完善租金还要打六折

公租房的户型经济适用,在30~80平方米建筑面积之间设计了一室户、一室一厅、二室一厅、小三室一厅等多种户型。

按照相关规定,公租房的租金只有市场价的60%。打个比方,70平方米的房子,市场租金是800元,公租房只需480元。

虽然租金低,公租房可不是穷人区。公租房配套完善,区域城市配套有一定基础,每个地块都配置了学校、商业等公共配套设施,而且居住环境较好,周边还有城市公共绿地。

公租房户型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占85%以上,按建筑面积的10%进行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并含有400元/平方米的简约装修。系统化的考虑,将保证入住公租房的中低收入阶层享受到中档商品房的居住标准。

同时,市规划局表示,公租房地块选址,没有集中在某个区域单独进行,而是强调了混居的理念,分散融入到规划的各个大型聚居区中,有利于社会各阶层在一个区域内和谐相处。

出门10可坐轻轨地铁

公租房项目,在规划时就在它周边布置了轻轨、地铁以及公交线路,以解决交通问题。

公租房区域内公共交通支撑度高,有轨道线通过并与轨道站点距离在10左右步行距离,同时有高密度普通公交线路支撑。如鸳鸯片区、大竹林片区、华岩片区3个公租房地块都邻近轨道交通路线(分别是3号、5号、6号线)和城市快速道路(分别是机场高速、渝长高速、金通大道、华龙大道),便于公共交通往返。

□链接

重庆特色的住房“双轨制”

2010年2月19日,春节假后上班天。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细化公租房规划布点及造型、户型设计,决定3月份在北部新区奥特莱斯和鸳鸯两个片区率先开工。

此前的2月9日、1月14日、1月11日、1月5日,以及2009年12月20日,市委、市政府多次就公租房建设召开重要会议。

为什么要建公租房?2009年12月20日,全市经济工作会上,市委书记薄熙来强调:解决住房保障,是一个重大的民生工程,要让城乡老百姓都有房子住。在后来的几次大会上,他又说,住房是当前百姓最关注的问题,它不仅是现实问题,也事关社会公平。他明确指出,帮穷人造房是政府的责任。

一个社会,一般都存在30%左右的低收入群体。现实条件下,解决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既不能走计划经济、福利分房的老路;也走不通市场调节、商品购置的新路。怎么办?这就成了负责任的政府着力考虑的问题。由此,由政府提供最基本的住房保障,摆上了市政府的议事日程。十七大,党中央、国务院就提出了“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

我市虽已形成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农民工公寓等5种保障方式。但是,这些保障方式的主要缺陷在于,只覆盖了城市原住民和农民工,大体占低收入群体一半。新生代城市居民、大学毕业生、外来工作人员等“夹心层”,则被堵在了现有体制的覆盖之外。

为了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经过认真调研,我市开始推行公租房制度,探索建立起具有重庆特色的、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并举的“双轨制”住房体系,实现城镇住房“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

如何申请

哪些人可以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有哪些限制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收入有何限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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