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土部出台"19条"开发商拿地先缴20%保证金

房天下综合  2010-03-11 07:48

[摘要] 昨日(3月10日),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下发的通知称,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必须在一个月内缴清50%的首付款。

《通知》要点:

拿地一律按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

成交后一个月内缴50%的首付款

土地出让价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70%

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在“国土部的百人调研”尚未结束之际,国土部已经发出调控土地市场的新招。

昨日(3月10日),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下发的通知称,开发商今后在拿地时一律按照底价的20%缴纳保证金,成交后必须在一个月内缴清50%的首付款。

通知还表示,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但对于房价的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可采用竞价出让,从而发挥抑制房价上涨过快的作用。业内人士表示,竞价门槛的抬高将进一步挤出资金实力不足的中小企业,使土地市场成为“大企业的游戏”。

【相关阅读】

武汉30个楼盘单价过万 80后也买3百万元豪宅?

张宏伟:开发商拿地将趋理性 对房价无太大影响

陈晟:“史上最细化”土地新规提升土地转化效率

遏制高房价有多难? 网友献三招阻止开发商兴风作浪

今日快讯 各方观点 】 【图片新闻 】【娱乐地产 】【新闻下午茶】【搜房观察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武汉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