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悉,6月3日,日,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七个中心城区和东湖风景区将于6月3日正式启动公租房资格申请工作,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通过社区居委会提交公租房租赁资格申请。开发区和新城区可根据工程进度适时启动租赁资格申请。
谁能申请公租房?
1、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申请人须具有稳定工作,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符合本条第1、2、3项条件且达到28周岁的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可作为单身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六年,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3、特殊对象
属于市、区政府引进并纳入“黄鹤英才计划”的特殊专业人才,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不受收入和毕业年限限制。
申请公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据悉,武汉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至少要准备7份资料,新就业职工至少要准备10份。
1、住房困难家庭资料:
1、公租房资格申请表;2、户口簿;3、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居住证);4、婚姻状况证明;5、家庭住房情况证明;6、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7、所在单位签的协助管理承诺书。资料准备好后,交给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
2、新就业职工资料:
1、公租房资格申请表;2、公租房资格申请汇总表(由单位填);3、身份户籍证明(或居住证);4、婚姻状况证明;5、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6、劳动(聘用)合同;7、学历和毕业证书;8、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证明;9、在本市住房情况证明(租房或借住等证明材料);10、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料准备好后交给用工单位,由单位统一报所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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