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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360:交纳物业费是义务 武汉住宅维修基金如何使用

房天下  作者:何方超  2013-07-30 06:30

[摘要] 酷暑来临,武汉市民本身就得抵抗高温,如果这时候还有断水断电这样的事情出现,会让人头疼不已。最近,不少居民反映住房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很多业主认为物业公司须为房屋维修负责任,拒交物业费抵抗物业的不作为,而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能解决纠纷,甚至可能给自己带来官司。

“买房”对于中国人而言,很多人都经历过,相信每位购房者在购房置业的过程中,不免都会遇到形形色色难以解决的问题和不能理解的困惑,作为购房者应该如何来应对呢?“买房360”将从购房者的现实置业问题中出发,360度为购房者剖析个中详情,带领购房者走出置业困惑。期待广大购房者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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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讯 酷暑来临,武汉市民本身就得抵抗高温,如果这时候还有断水断电这样的事情出现,会让人头疼不已。最近,不少居民反映住房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很多业主认为物业公司须为房屋维修负责任,拒交物业费抵抗物业的不作为,而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能解决纠纷,甚至可能给自己带来官司。

按时交纳物业费是义务 维权需协商

近日,家住武昌区的王女士家水管破裂,导致自家水管渗漏地板受潮,同时楼下居民楼顶渗水,为此花了3000元自拆地板维修,而且全家半个月如厕不方便,因此找到物业索赔。物业称只负责协调楼下楼上修理,不能承担费用;且王女士未报告物业自拆地板,也没有提供票据证明花费多少,不能进行赔偿。

司法所负责人称:依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物业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王女士拒交物业费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相关规定,未履行合同义务,王女士又不能提供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免责证据。因此,王女士拒交物业费属违约行为。

按时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业主在购买了房屋后,一般都会签一个物业服务合同。这个合同里面的基本条款就包括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权利义务,而按时交纳物业费就是业主的义务之一。而且《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款也作出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所以,业主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费的。

其次,业主委员会应对解决业主不交物业费问题起到协调作用。《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此外,《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就此作出了指导性的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即物业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这条规定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物业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并不是随意任选其一,而是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争议问题解决方式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产生纠纷后就向法院起诉。同理,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应该与物业公司友好协商,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如果物业公司的行为损害了业主的利益,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也可在收集相应的证据后采取法律途径解决,而采取拒付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进行对抗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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