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广西消委会发布今年第5号消费警示,列出了目前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捂盘”惜售、“样板房”花招等7大消费陷阱,并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5个事项。
昨日(7月18日),广西消委会发布今年第5号消费警示,列出了目前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捂盘”惜售、“样板房”花招等7大消费陷阱,并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5个事项。
广西消委会称,近段时间,房地产消费者投诉不断增加,投诉的主要方面包括:房地产虚假宣传,主要是通过售楼小姐的口头虚假宣传;设消费陷阱让消费者上当,以签订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协议书为主要形式,让消费者维权难。此外,房贷政策宣传不按照国家的政策进行宣传,一旦出现偏差就把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建筑物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
为此,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11年第5号消费警示:防范房地产消费陷阱。这个消费警示中列出了目前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捂盘”惜售、“样板房”花招等7大消费陷阱。同时,为了有效防范陷阱,减少消费者财产损失,广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注意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个事项。
当购房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带上相关证据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建委、房产局等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向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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