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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PK:武汉实施“认房又认贷”是保护刚需还是误伤刚需?

房天下  作者:肖邹敏  2010-09-15 09:23

[摘要] 武汉出台了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相关细则,对此,搜房网记者独家采访了武汉业内人士大家地产策划总监易勇及水墨兰轩策划经理王泉,易勇表示十分赞同这一政策的出台,而王泉则表示此政策不够合理,会造成误伤。

新闻背景:前段时间,国家要求二套房认定要“既认贷又认房”。9月13日武汉市房管局在其网站上发布通知,要求执行国家政策,规范商业性个人购房申请住房贷款家庭住房信息查询工作。

“二套房”执行首付五成、利率1.1倍政策。“认贷”是指,如果—个家庭在武汉用商业贷款买过房,在汉再贷款买房就算作二套房。“认房”是指如果—个家庭在武汉有—套房,即使没有贷款,其家庭成员在武汉再买房,也算二套房。(来源:长江日报)

武汉出台了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相关细则,对此,搜房网记者采访了武汉业内人士大家地产策划总监易勇及水墨兰轩策划经理王泉,易勇表示十分赞同这一政策的出台,而王泉则表示此政策不够合理,会造成误伤。

观点PK

支持派

大家地产策划总监易勇:“认房又认贷”是保护刚需

大家地产策划总监易勇在接受搜房网记者的采访时表示,他相当赞同“认房又认贷”这一房产政策,在他看来,这一政策的出台,虽然不一定能起到抑制房价上涨的作用,但可以有效打击了投资型需求者,正是因为这样,“认房又认贷”这一政策在易勇看来是在保护刚需。

反对派

水墨兰轩策划经理王泉:“认房又认贷”误伤太大

水墨兰轩策划经理王泉在接受搜房网记者的采访时表示,“认房又认贷”是一项不合理的政策。虽然,这肯定能有够抑制房价上涨,但对真正的刚需、改善型需求购房者的影响更大,尤其是刚性需求者,对于刚性需求的解释,在王泉看来不一定非得是购买首套房的才算刚需,很多改善型需求者的购房需求依然相当强烈,认房又认贷必然带来误伤。

网友观点:

搜房网友tony207留言写到:“拍脑袋的决定,我一家人住50平方,现在想换个大点的房子,也成二套房,总不成我只能一辈子就住50平方?”

 

武汉市明确“认贷认房”操作规范,你怎么看?
1.武汉市明确“认贷认房”操作规范,你认为此举能否抑制房价(单选,必答)  
能,这下连刚需都没法买了
不能,开发商仍不缺钱
不好说
2.你是否赞同“认房又认贷”操作?(单选,必答)
赞同,坚决支持打压房价的措施
不赞成,有些二套房也属于刚需,误伤太大
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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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二套房的清一色是买房人

(来源:楚天都市报 苏永华)昨日,武汉住房信息查询系统正式对商业银行开放,贷款人名下有几套房,上网一查便知(见本报14日A01版)。记者探访时却发现,办理查询证明的全是急着办理贷款的买房人,银行反而坐享其成。

房产信息5“现形”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武汉房地产交易大厦12楼时,几位市民正排队办理查询业务。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后,查询人当场就可知道结果,整个过程不到5。

相比银行贷款记录,住房信息查询系统被称为二套房“克星”。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只要在备案管理系统和发证系统里有过记录,信息都会转入到目前的住房信息查询系统,一套二手房也不会“漏网”。

二手房认定上,只要签了购房合同,完成了网上备案,就会认定有房产。另外,以前所有的房子,即使卖掉了,再买房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二或第三套。

据悉,2005年至今的购房信息都已进入备案系统。6月份二套房认定标准发布后,重点录入了2005年前购买或办证的实有房屋信息,还补进了部分城区和远城区住房信息。

查询费用不应由个人承担

记者昨日上午翻阅受理窗口登记簿,发现登记的全是个人查询信息。但按此次出台的查询办法新规定,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只受理商业银行查询申请,并不面向个人。

购房人张先生说,是银行经办人员告诉他,如果要享受优惠利率,需要提供首套房证明,他是按银行要求前来查询的。一些购房人不理解:“银行放贷是有利润的。审查二套房是银行的工作,怎么全转嫁给购房人了?”

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人士表示,住房信息查询系统在对商业银行开放前,也一直按规定接受个人或单位查询房产信息。按新规定,审查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查询工作应由贷款银行负责,费用也应该由他们承担。

房管部门表示,商业银行查询办法刚刚出台,目前还处于过渡时期,所以仍在受理个人查询申请。今后,将逐步过渡到只接受银行查询,不再面向个人。

记者了解到,物价部门已批准公示了查询收费标准,贷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收费标准为50元/份,家庭多个成员,需多次查询,也只收取一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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