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出台。意见提出,2010年至2012年,我省将新增9万套经济适用房。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限制购置多套房或大批量购置住房的炒房行为。
湖北省政府昨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要筹集廉租住房房源3.8万套,并全面启动棚户区改造。
全省今年将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0.9万户;改造城市棚户区550万平方米、国有工矿棚户区320万平方米,改善14.37万户居民居住条件。2010年至2012年,每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60万平方米,竣工180万平方米,解决3万户有一定购买能力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要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征、缓征或减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服务性收费。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贷款利率、期限等方面的优惠贷款。(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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