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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代拟收入分配调整对策 卖地款纳入预算管理

房天下综合  2010-03-13 10:10

[摘要] 《华夏时报》记者独家获悉,国家发改委正在代拟一份关于“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对策”方面的建议文件,不久之后将上报国务院。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正在代拟一份关于“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对策”方面的建议文件,不久之后将上报国务院。

3月9日,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一位消息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对策建议明确提出要规范政府的制度外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减少非税收入,并将部分预算外收入项目转化为税收形式,纳入预算内加以规范管理。

此外,该对策“对居民个人所得税,将着力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对企业所得税,会考虑对部分垄断行业超额利润征收高额所得税”,该人士称。

据介绍,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中,过去的20年,居民所得增长缓慢。而再分配格局中,由于各种制度外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的快速增加使政府所得份额上升明显,企业在分配格局中居于弱势地位,居民所得继续呈下降趋势。

此前的3月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表示,在目前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仍然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譬如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在初次分配中工资所占比重偏低,城乡居民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分配的差距还比较大。这些不仅造成了消费投资关系的不平衡,而且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收入分配已成为全社会所热切关注的话题。“改革收入分配”首次写入了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而今年上半年人大将启动的数项专题调研中,国民收入分配课题位列。

规范土地出让收入

“本世纪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呈现向政府倾斜的态势,这主要是由于政府收入尤其是地方政府收入中各种非预算收入比重上升导致的,并造成了预算内财政收入比重偏低,使得国家财力分散,影响了政府公共财政职能和收入再分配功能的发挥。”上述消息人士表示。

据介绍,目前我国政府收入统计中存在“硬伤”。在《中国统计年鉴》中资金流量表中的可支配收入数据,并不能全面反映实际的再分配格局,这是因为资金流量表中的政府收入只包括了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没有包括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各种非预算收入,即所谓的“预算外的预算外”收入。

该人士指出,有三种政府非预算收入值得注意。一是制度外收入,二是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三是农村非税收入。他表示,为了客观反映实际的分配状况,有必要对资金流量表中的各主体可支配收入作调整。

“比较调整前后的可支配收入能看出,政府所得上升和企业所得下降对比明显,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当前的再分配格局向政府倾斜,政府所得份额对企业所得份额存在明显的挤压。”上述消息人士称。

国家发改委代拟的对策指出,要针对各种非预算收入的性质进行取缔、转税、总量控制等综合治理,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机制,尤其是要规范制度外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减少非税收入。该对策还建议,通过改革将土地出让收入等部分预算外收入项目转化为税收形式纳入预算内加以规范管理,而对部分不适宜转化为税收的项目进一步核减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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