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利锋)5年内,城市普通家庭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记者获悉,《石家庄市住房建设与保障规划(2008—2012年)》已正式公布,按规划,5年内省城将建各类住房18.79万套,其中小户型住房15.43万套,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5.2%。
■90平方米以下住房70%以上该规划明确:“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按照规划要求,五年内省城将建设各类住房共18.79万套,总建筑面积1668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15.43万套,建筑面积1255万平方米,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5.2%。
同时,规划商品住房14.61万套,建筑面积1421万平方米,其中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11.25万套,建筑面积1008万平方米;套型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3.36万套,建筑面积413万平方米。
■按比例配建保障住房未来5年,省城保障性住房将加大供应,除了经济适用房外,还将新增一批廉租住房。
“经适房、廉租房将分别按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15%、1.5%进行配建。”该规划明确,廉租住房按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1.5%进行配建,规划期末建设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4262套,总建筑面积21.31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同时,经济适用住房按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15%进行配建,规划经济适用住房3.755万套,建筑面积225.7万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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