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买房360:买房得知道这些政策门槛

武汉晚报  2014-03-27 08:50

[摘要] 2013年11月汉七条出台,在继续限购的基础上,调整了外地户籍在武汉买房的政策,要求非武汉户籍如果在武汉买房,纳税或者缴纳社保时间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限购政策会不会取消?房产税是否会出台?房贷是否会持续收紧?……随着“两会”的闭幕,楼市政策走向成为业界探讨的焦点问题。在春季置业指南中,本刊整理了广大读者所关心的购房政策问题,并采访相关专家予以解答。

外地人购房社保需缴满2年

问:我是外地购房者,想了解2014限购政策有没有变化? 

广厦答疑:2013年11月汉七条出台,在继续限购的基础上,调整了外地户籍在武汉买房的政策,要求非武汉户籍如果在武汉买房,纳税或者缴纳社保时间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从而加大了外地户籍在武汉买房的难度。对武汉户籍则并没出台新政,名下无房的可以购买两套住宅。

银行商贷利率上浮

问:我想商贷买房,现在是不是有很多银行停贷?贷款利率是否上升?

广厦答疑:2013年里不断传出停贷、银行钱荒等消息,记者调查得知,自上月底,武汉房贷的放款情况就已呈现出紧张局面,信贷额度降低,放款时间变长。然而武汉的各大银行实际并未出现停贷的情况,只是部分银行额度提前用完,导致银行的房贷周期被拉长。对于商业房贷利率上调之事。记者通过走访多家银行得知,大部分银行已确定上浮首套房贷利率,个别银行将同步上调二套房利率,上调幅度为5%-10%。这一新政预计3月份全面实行,而公积金贷款方面并不受影响。

公积金购房认房又认贷

问:我此前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现在再买房还能不能享受首套房政策?

广厦答疑:2013年12月26日武汉公积金新政出台,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两或三成,利率基准(4.5%),可以贷款到60万;二套房首付6成,贷款到50万,利率上浮10%未发生变化。看上去首套和二套首付比例和利率未发生变化,但是实质却大大不同,新政公积金认贷的标准发生变化,开始认房又认贷,而只是这个“贷”特指公积金贷款记录。所以名下只要有房或者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二套房贷。所以只有名下无房且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贷。

政策对于首套房认贷的规定: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核实),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

不动产登记武汉未入试点

问:今年武汉是否要执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广厦答疑:在2014年国土资源工作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表示,国土部将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业内人士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房产税开征乃至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的基础之一,将提高楼市调控的针对性。统一登记后,有望挤出炒房客手上多余的商品房以及某些人名下来历不明的商品房。

虽然武汉尚未实施这一制度。而根据实时消息,按照国务院统一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国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取消

问:我是外地人,现在就读于武汉一高校,有武汉集体户口,请问我是否有买房资格?

广厦答疑:武汉集体户口可以在汉买房。集体户口和外地户籍购房政策是不一样,不需提交社保或纳税证明,只需身份证是武汉的即可在武汉买房,同时名下无房的购买两套房;有一套房的可以再买一套房。

关于落户,2013年5月8日,武汉出台一系列政策争取留住武汉高校毕业生,其中取消了落户限制。政策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均可以办理城镇落户手续。户口可落入本人有房屋产权的居住地、单位集体户、亲朋好友家中或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均为该市常住户口。职业院校及汽车、钢铁、石化、物流等紧缺专业技校生也可“先落户后就业”。由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纳入集体户口管理,2年内实行免费档案托管。

所以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只需在毕业两年内通过就业或创业或者是投靠的方式转为武汉常住户口,不需要再按照以前毕业两年内凭就业合同和房屋两证不受面积和金额限制的落户方式进行操作。

差额20%个税尚未开征

问:武汉一、二手房是否都开始征收差额20%个税?

广厦答疑:目前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收有两种标准,能提供房屋原值的按照出售前后差额20%征收;未能提供房源原值的,统一按照出售总价的1%征收。只有二手房交易满五年,且是住房的才能免征个税。

2013年3月出炉的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中,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即差额的)计征个税的细则引起了各方的关注;随后,各个地区都不断制定相关的政策,地方国五条陆续出台,但是最终落地严格执行个税差额20%的只有少数个别地区,例如北京;但是目前武汉并未执行。

房产税暂无落地消息

问:武汉是否已开始执行征收房产税? 

广厦答疑: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现行房产税中,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2010年以来,房产税一直是业内外热议的焦点,但目前仅有上海重庆等地开始征收此费用,虽然国家一直在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但是武汉并没有执行,也没有征收。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在两会上透露,目前房地产税已由人大相关工作部门和国务院相关机构共同起草。但政协委员贾康认为,就国内现实情况来看,短期内不会采取普遍征收的模式。

【相关阅读】

武汉楼市上半年流行"以价换量"房价趋于稳定

调查:7成网友感觉武汉楼市在降温 6成打算观望后市

经济观察:四大政策因素影响中国楼市价格走势

楼市阳春遭遇"倒春寒"徐东一楼盘零首付暖市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武汉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