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日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公积金新政,规定公积金贷款资格由原“认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认房认公积金贷款”。房天下现将规定内容进行简要解读。
房天下讯 今日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出台公积金新政,规定公积金贷款资格由原“认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认房认公积金贷款”。房天下现将规定内容进行简要解读。
关于提取:
1、有首套房且未用公积金的家庭,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2、购买二套房且未用公积金的家庭,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此前家庭有两套住房的,不允许再提取公积金。
3、用公积金账户额度冲抵商业贷款,由此前的三年一次变为一年一次。
关于贷款:
1、属于首套房的情况
未使用过公积金,且无住房记录的
2、属于二套房的情况
家庭已拥有一套面积140平以下的住房,首次使用公积金买房属于二套房;
家庭已拥有一套140平以下住房,贷款还清情况下,再申请公积金买房也属于二套房。
关于贷款额度及比例: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60万,二套房额度为60万扣减首次已用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2、首套住房为一手房,面积90平及以下,公积金贷款比例8成;面积90平以上,贷款比例7成
3、首套住房为二手房,房屋建成时间10年内,且面积90平及以下,公积金贷款比例8成,若面积90平以上,贷款比例7成;房屋建成11-20年,贷款比例6成;房屋建成21-30年,贷款比例5成。
4、购买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为4成。
详细内容点击:武汉公布公积金新政:认房又认公积金贷款
房天下调查:武汉公积金认房又认贷 你还能算首套公贷购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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