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武汉一经适房被指非法转让 房管局答复是“借住”

楚天都市报  2013-05-01 09:01

[摘要] 政府用于帮困的经济适用房内,一住数年的却并非真正的困难房主。邻居怀疑是被非法转让,向房管部门举报后获电话回告是“叔侄借用”,举报人坚持认为“政府调查不深入”,状告房管局行政不作为。上月27日,该起“民告官”案二审在武汉市中院开庭。

 

政府用于帮困的经济适用房内,一住数年的却并非真正的困难房主。邻居怀疑是被非法转让,向房管部门举报后获电话回告是“叔侄借用”,举报人坚持认为“政府调查不深入”,状告房管局行政不作为。上月27日,该起“民告官”案二审在武汉市中院开庭。

经适房引出“民告官”案

58岁的张先生,是武钢一名职工,也是青山新安小区一名经适房业主。据其诉称,所住的一栋经适房楼内有一套房,真正的主人应该是付某,但实际是另一家杨姓人从2007年开始入住,居住近5年之久。

前年12月,张向青山区房管局举报称“此房可能涉及非法转让,请予查处”,不久青山区房管局电话回告“查无实据,可能是借给别人居住”。不满此答复,此后他多次要求房管局出示书面查处结果,遭拒绝。不满之下,张以“调查不深入”为由,将青山区房管局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对方“给出书面答复”。去年2月17日,青山区法院一审驳回张的诉求,认定房管部门“已履行法定职责”,张先生表示要提出上诉。

青山区房产局出庭应诉——

没有职权“深入调查”

4月27日上午,该起行政上诉案在武汉中院再次开庭。包括张先生、被告的青山区房管局及相关经适房的主人付某之妻、现居住人杨某均到庭。

张先生坚持认为,2007年付某就将经适房非法转让给杨某,“我曾听杨家人说,为买这套经适房,还将原来的房子卖掉。这事我写在日记里,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经适房的主人付某之妻坚决否认卖了经适房,居住人杨某也称,“我父亲和她爷爷是兄弟,我们是叔侄关系,借住在这里约3年零9个月”。

青山区房管局答辩称,当初接举报信后,向杨某、付某核实,在房产信息系统内查询该房备案登记权利人是付某,未办房产证,“将此情电话回告了张先生,已正常履职”。张先生则当庭作出反驳,“我所举报的非法转让,也包括非法出借,取得经适房后借别人一住数年,也不正常!而且,当事人口头所说‘叔侄关系’有没有深入核实?”青山房管局答辩称,“没有职权深入调查”。

该案未当庭宣判。庭后,记者就经适房使用情况采访武汉市房管局。该局一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经适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购房人不得用于出租或转让,“但如果是经适房业主和他人换用、亲戚间无偿借用,并不认定为非法使用之列”。

该负责人也坦陈,因经适房存在管理难题,武汉正在考虑让经适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代之以推行公租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武汉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