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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手房交易将受重创 买5年内次新房税费大增

长江日报  作者:马振华  2013-03-02 09:54

[摘要] 新政在二手房市场扔下了“深水炸弹”。《通知》规定,二手房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办证5年内的房屋如果要交易,以前只要交1%的税,现在要交20%的差额税,交易税费猛增。

新政在二手房市场扔下了“深水炸弹”。《通知》规定,二手房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办证5年内的房屋如果要交易,以前只要交1%的税,现在要交20%的差额税,交易税费猛增。

记者昨日获悉,由于房管、地税等部门还未收到《通知》的执行文件,什么时候,怎样执行二手房新个税政策目前还待观察。

我市从2006年开始对不满五年的二手房交易征收个税。二手房转让征收个税时,能够提供购房、装修等原始发票的,按转让差额的20%征收;无法提供购房原值凭证的,按照转让收入的1%征收。市民可自选任一种方式。

在实际操作上几乎所有的卖房者都选择不提供房屋原值证明,直接按房屋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税,以此节省税费。比如后湖地区房子,2008年的房价大概是5000元/平方米左右,而现在单价涨到近8000元/平方米,90平方米房子总价从过去45万涨到72万左右。如果按照差额的20%征收,就是5.4万元的税,而按照总价1%征收,就只要7200元。

由于武汉市实行的房屋信息系统在领先,多数办证在5年内的房屋都可以查到其房屋原值,因此如果照此执行的话,都必须得按照交易差额20%征税。这就堵死了以前1%征收的征收方式,从而增加卖房者的税负。

记者昨天就“新政”咨询武汉房产中介,多数表示如果真执行,将重创二手房交易。因为如果按照差额20%征税,二手房的交易税费大增,加上限购,那二手房市场基本就没有投资购房者,甚至连改善购房者都被驱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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