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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译“4万买别墅”童话 芙蓉花园斥“中侨”欺骗

  [提要]近日,广东中侨集团公司在广州市区、花都等地印发芙蓉花园售楼的宣传资料,称“凡购买芙蓉花园中侨度假别墅屋的客户,可以以小搏大,4万元赚一幢别墅”,吸引多批市民前往花都区芙蓉镇的芙蓉花园进行现场“投资考察”。然而,广州芙蓉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甘柏涛指“中侨”欺骗消费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港片《秋天的童话》有句话犹在耳:“这陷阱,这陷阱,偏我遇上”,谁掘的陷阱,谁遇上了?在现实里,童话往往是陷阱。“从明天开始就不让他们带市民进芙蓉花园参观了!”7月29日晚上,长期居港的广州芙蓉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近日,广东中侨集团公司在广州市区、花都等地印发芙蓉花园售楼的宣传资料,称“凡购买芙蓉花园中侨度假别墅屋的客户,可以以小搏大,4万元赚一幢别墅”,吸引多批市民前往花都区芙蓉镇的芙蓉花园进行现场“投资考察”。然而,广州芙蓉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甘柏涛指“中侨”欺骗消费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港片《秋天的童话》有句话犹在耳:“这陷阱,这陷阱,偏我遇上”,谁掘的陷阱,谁遇上了?在现实里,童话往往是陷阱。

“从明天开始就不让他们带市民进芙蓉花园参观了!”7月29日晚上,长期居港的广州芙蓉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甘柏涛有些气愤。“他们以搞度假村为名,盗用我们的名义在广州搞4万元买别墅的欺骗消费者的活动,我们已向市公安局及花都区政府、房管局、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单位发去了《严正声明》,还给中侨发了律师信,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

打探“中侨”的底细

广东中侨集团公司,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其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显示是1993年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成立,法人代表陆正明,住所为广州市先烈东路74号中侨大厦22楼B室。

记者直接前往中侨大厦,22楼B室却是大门紧闭,门口贴着一张纸指示“请从C室进入”,但隔壁的C室是一家广告公司,这家公司占据着B、C两室。“难道中侨集团公司搬走了?”中侨大厦一位当班保安刘勇告诉记者,1993年中侨大厦还没有建成,而且他来中侨大厦当了五年保安,一直没有发现广东中侨集团公司在这里办公过。

7月24日,记者以买楼者身份进入设在粤海集团大厦2105室的“广州中侨芙蓉别墅村”售楼部,该公司一位高层出面接待,名片上显示其身份是常务副总经理,其姓名“刘老根”与著名笑星赵本山参演的风靡全国的电视剧《刘老根》同名。记者还注意到其名片上的2105室的“1”被手写涂改成“6”,但后来记者在一楼的流水牌上看到2605室并非中侨集团公司办公室。刘老根自称广东中侨集团公司总部在上海新世纪广场,上海新世纪也是他们开发的物业,这里是广东分公司。不过记者后来查实,上海新世纪广场的开发商为上海金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售楼版本有两个

广东中侨集团公司具备开发房地产的资格吗?其营业执照上显示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信息咨询、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并没有房地产开发,那么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老根、行政部温小姐等人在内提到的在上海、大连等地开发了房产,华侨新村、中侨大厦也是其物业就有些让人费解。更为离奇的是,该公司提供的资料上还公然宣称“广东中侨集团公司是由陆正明先生和华侨领袖程万琦先生于1993年创办的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的大型企业”。但记者查证,程万琦是总部设在香港的世界华人协会会长,其简历中并没有提到曾创办过广东华侨集团公司。

不光广东中侨集团公司的“底细”让人不可捉摸,就连所谓的售楼方式也有两个版本,让消费者“云里雾里”。

7月22日,记者以买家身份前往华侨新村友爱路74号的广东中侨集团公司(后被称为该公司东山分部),该公司业务员黄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公司正在花都开发一个规模比较大的别墅度假村,还推出了一种新的销售模式,只要付一成首期,即办房产证,业主与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业主将物业返租给发展商,由发展商统一对外出租经营。据称,芙蓉花园是中侨开发的,中侨出售给业主的是新楼。

但刘老根却告诉记者,中侨是通过粤海集团大厦17楼的一律师事务所从芙蓉花园别墅原来的业主那里把楼收购回来,现在再转卖出去。现在已收购了100多套。

记者来到17楼,其正律师事务所在这层办公。他们表示从来没有协助过中侨收购任何楼盘。其正律师楼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7楼以前还有一家律师楼,现在搬去了12楼。记者来到12楼,找到在12楼的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环球经纬律师所的高级合伙人劳律师同样否认协助中侨收购过楼盘。

“中侨”没有预售证

在中侨集团公司印发的售楼资料上,记者发现关于开发商和投资商有两种说法。一份资料印着发展商为芙蓉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商为广东中侨集团公司、雅致珠宝制品有限公司、辉煌发展私人有限公司。而在另一份资料上,发展商则变为广州中侨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商为广东中侨集团公司、香港国际友联集团公司。7月29日,记者在花都区房管局了解到,芙蓉花园的开发商——广州芙蓉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香港雅致珠宝制品有限公司与芙蓉镇政府为芙蓉花园这个项目共同成立的公司。对此芙蓉花园销售部的刘小姐分析,“中侨”的把戏被芙蓉花园房地产公司发现后,他们干脆将开发商改成了“中侨置业”。

今年3月,芙蓉花园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预售证在花都区房管局进行了年审。7月29日,记者在该公司了解到,预售证至今还保存在公司里,从未转给任何公司。该公司售楼部经理郑小平说:“没有预售证,中侨公司如何卖楼?”

房管局指是违法

“中侨”卖新楼没有可能,有没有可能卖二手楼呢?7月29日上午,记者前往花都区房管局。据房管局办公室主任向正宁介绍,即使是二手楼交易,买卖双方也要到花都区房管局备案,双方要签订花都区房管局统一印制的《房地产买卖契约》,也就是说,如果中侨真的从芙蓉花园业主那里收购了二手楼,花都区房管局不可能不知道。向正宁还当场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空白二手楼买卖契约。而记者曾向刘老根索要二手楼买卖合同书,他出示的合同书相当粗糙,并非花都区房管局印制的版本。

向正宁还指出,两个月前曾有一位湖南人曾到花都区房管局专门打听过“中侨4万卖别墅”的可信度,他当时就劝告那位湖南人不要上当。区房管局市场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她曾接待过芙蓉花园房地产公司发来的《严正声明》,也有群众咨询过“中侨4万卖别墅”的事。这位工作人员说,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即使中侨的这种作法不是诈骗,也违反了建设部关于商品房买卖的规定。

芙蓉花园斥“中侨”欺骗

7月29日,记者再次前往芙蓉花园,终于找到广州芙蓉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他们出示了6月10日发出的《严正声明》,他们在声明中写道:芙蓉花园自1993年以来全部由广州市芙蓉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行投资开发,并无与“广东中侨集团”等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组合”,也无委托“广东中侨集团公司”进行售楼或推销宣传;芙蓉花园绝没有以实行所谓三、四万元/栋、“认购收租”的方式进行销售经营,在芙蓉花园内并不存在“中侨度假别墅屋”。

中侨为何偏偏选中了芙蓉花园呢?7月29日晚上,记者打通刚从香港来到广州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甘柏涛的电话。甘柏涛说,广东中侨集团公司的老板陆正明曾找过他,表示想买下几十套房子,搞度假村,但中侨连订金都没有交过,广东中侨集团公司和芙蓉花园房地产公司之间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现在,中侨却以芙蓉花园的名义搞起了“生意”,6月10日他们发出了声明,并通过盛邦律师事务所给中侨集团公司发了律师信。

甘柏涛说,小区实行比较松散式管理,所以给“中侨”钻了空子。他表示,从明天开始,再不让“中侨”带人进去“考察”。

“中侨”未正面回应

采访即将结束时,记者再次找到广东中侨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老根,这一次记者表明了身份。刘老根明显没有了上次见面时的底气,对记者的提问支支吾吾,连称第一次给记者的名片上面名字和职务“印错了”,对记者提到的“中侨内部售楼为何有两个版本”、“中侨集团公司到底是不是广州市芙蓉花园的投资商”等问题,刘老根均没有正面回答。

记者要求采访对方老板陆正明,但被告知陆不在广州,也不方便提供他的电话。

巧合!巧合?

无独有偶。就在上周,广州军区一位师级退休干部胡先生(化名)接到广东中侨集团公司业务员朱小姐的一个电话,向他推销芙蓉花园的别墅。这一次胡先生果断地拒绝了她。

去年11月,家住五羊新城的胡先生的夫人在路上行走时,遇上一位发宣传单的小姐,力邀她去太和的亲亲生态城旅游,只需几十元钱,并有专车接送。于是,胡先生和他的夫人就在周末去玩了一次。由于被亲亲生态城的良好环境所吸引,在业务员的大力劝说下,胡先生决定交3.78万元成为亲亲生态城的“三星”村民。每年免费到亲亲生态城住宿30天,可以享受20年的这种政策。同时亲亲生态城许诺将每年经营总利润的20%留作村民福利基金,胡先生可以领取月度奖励。此后,胡先生再次出资3万元支持亲亲生态城的建设。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书,每月亲亲生态城给胡先生300元的奖金;2005年1月10日后,将返还6万元给胡先生。

可投入了6万元的胡先生仅仅回收了1000多元,亲亲生态城就出事了,老板因此事被抓,胡先生再也不能去度假了。

巧的是,亲亲生态城前业务经理朱小姐现在到了广东中侨集团公司。她上周致电胡先生,称上次亲亲生态城一事让胡先生吃了亏,这次要补偿胡先生,向他推荐芙蓉花园别墅。这一次,胡先生不再领她的“情”了。

记者手记

迂回20天

从线人报料到最终交稿,掐指一算,记者调查了近20天。这20天里不得不根据需要变换不同的角色,从求职者到买家,最后变回记者原形。

7月21日,记者按线人提供的地址找到了华侨新村友爱路74号,这是一栋7、8层的住宅楼,一个单元的门口挂着“广东中侨集团公司”的铜招牌,但后来查证,这里其实只是“中侨”东山分部,“总部”在粤海集团大厦。记者以应聘物业助理的身份进入这套不足100平方米的住宅,只是填了一张求职申请表便被“赶”回家等消息,后来也未接过“中侨”的电话。

为了摸清“中侨”的底细,第二天下午,本报另一名记者再次前往华侨新村,一位姓黄的先生很热情地出示了包括广东中侨集团公司营业执照在内的许多资料。记者发现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广东中侨集团公司的注册地点为中侨大厦,黄先生马上解释这里只是分公司,总部是在中侨大厦。黄先生竟然称整个华侨新村也是其公司属下的物业。事实上,著名的华侨新村80年代初落成时,广东中侨集团公司还没有“出生”。

同一时间,本报另一名记者在一楼商铺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小姐聊天时得知,广东中侨集团公司办公的那套住宅曾在她那里放盘,但因为价格太低,业主没有出租,5月自个儿开起了这个公司。据记者后来从“中侨”内部了解到,“陈总”名叫陈通,就是该房的业主,拿出自己的房子开公司,现在中侨集团公司任营销总监。

7月29日,记者再次前往芙蓉花园。当记者表明身份时,芙蓉花园房地产公司的人显得十分兴奋,因为他们给广东中侨集团公司去了律师信后一直没有下文。他们马上拿出了6月10日就发出的《严正声明》的原件,让记者拍照。

至于芙蓉花园的老板甘柏涛,由于担心本来声誉就不太好的芙蓉花园再次因为这个事件名誉受损,所以7月29日晚上,他接到记者电话后想说又不太想说。

责任编辑/gz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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